【导读】2020年彭水县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2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彭水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彭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彭水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彭水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彭水县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彭水自治县2018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且服务期内(2018至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要求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相应初级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2019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职称)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此类岗位,在被聘用后、未取得相应资格(职称)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此类岗位聘用的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应分别在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相应初级以上职称),在约定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彭水县事业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2020年9月28日9:30-12:00,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彭水自治县面向“201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到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事业人事科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