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医疗卫生《综应(E类)》精华考点:五行学说。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1.概念:五行学说认为,物质世界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要素所构成的,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是这五种要素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从而维持着事物整体的动态平衡。
2.五行特征
(1)木曰曲直。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伸展、舒畅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木。
(2)火曰炎上。引申为凡具有温热、升腾、明亮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火。
(3)土爰稼穑。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土。
(4)金曰从革。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清洁、发声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金。
(5)水曰润下。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冷、闭藏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水。
3.五行对应
自然界 |
五 行 |
人体 |
||||||||||||||
五音 |
五味 |
五色 |
五化 |
五气 |
五方 |
五季 |
五脏 |
五腑 |
五官 |
五体 |
五志 |
五液 |
五脉 |
五声 |
变动 |
|
角 |
酸 |
青 |
生 |
风 |
东 |
春 |
木 |
肝 |
胆 |
目 |
筋 |
怒 |
泪 |
弦 |
呼 |
握 |
徵 |
苦 |
赤 |
长 |
暑 |
南 |
夏 |
火 |
心 |
小肠 |
舌 |
脉 |
喜 |
汗 |
洪 |
笑 |
忧 |
宫 |
甘 |
黄 |
化 |
湿 |
中 |
长夏 |
土 |
脾 |
胃 |
口 |
肉 |
思 |
涎 |
缓 |
歌 |
哕 |
商 |
辛 |
白 |
收 |
燥 |
西 |
秋 |
金 |
肺 |
大肠 |
鼻 |
皮 |
悲 |
涕 |
浮 |
哭 |
咳 |
羽 |
咸 |
黑 |
藏 |
寒 |
北 |
冬 |
水 |
肾 |
膀胱 |
耳 |
骨 |
恐 |
唾 |
沉 |
呻 |
栗 |
4.基本内容
(1)五行相生: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相生顺序为:木、火、土、金、水、木。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如木生火,即木为火之母,火为木之子。
(2)五行相克: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相克顺序为:木、土、水、火、金、木。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如水克火,即火为水之“所不胜”,水为火之“所胜”。
(3)母子相及:母病及子,子病及母。如木生火,木对应肝,火对应心,肝木虚则会导致心火不足。
(4)五行相乘: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制约或克制。
(5)五行相侮: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