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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季度涪陵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53人

2019-12-31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金标尺职通编制导读】2019四季度涪陵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53人,报名时间:2020年1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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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3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涪陵区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4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7.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涪陵区卫生健康委402会议室(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

联系人:鲁老师、况老师。

联系电话:023-72372513、023-7223270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审核通过人员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报名截至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http://www.fl.gov.cn/Cn/)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涪陵区卫生健康委701会议室。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联系电话:023-72372513。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核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两科总分值2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2月22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http://www.fl.gov.cn/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的方式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