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工程项目管理专责2名、生产技术管理专责1名和会计1名。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国企招聘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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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重点国有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销售、污水处理、水利工程建设和发电运营,因公司工作需要,遵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秀山府发〔2017〕17号)之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本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工程项目管理专责2名、生产技术管理专责1名和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5、身体健康。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建造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47号,平凯街道旁)。
联系电话:023-76862198
联系人:陈女士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资格证复印件、《2019年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考试报名表》(附件1)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结束7天内,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受名额限制,资格初审通过后,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初审合格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来公司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本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未通过审核应聘人员不再电话通知。公司确定考核面试时间。
3、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或入职资格资格。
六、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面试。报考者基本情况由公司审计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交由招聘小组领导成员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实际操作
1、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实际操作,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技能实际操作,由公司招聘小组组织。
2、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1、凡通过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不受人员名额限制。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由公司招聘小组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分为70分,面试时邀请国资办、县纪委派驻县发改委纪检组监督、指导。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原则上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四)公示招聘结果与录用
1、公示。经专业技能实际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县国资办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对外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2、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本公司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工资薪酬标准》享受对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要求
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检举由国有企业纪检部门作出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拟聘人员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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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