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2重庆三支一扶考试试题:3月29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法律】甲某在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来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于是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概不负责。”对此,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某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B.甲某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C.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甲某不能要求退换
D.甲某可选择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