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2重庆三支一扶考试试题:2月25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三支一扶考试信息。
【单选题】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刑法。
甲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故本题答案为B。
A项: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甲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了。
C项: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甲并未主动放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