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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2021重庆三支一扶考试试题:10月7日

2021-10-07  |  来源: 重庆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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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先生是一名成功人士,家庭成员有一儿子、女儿和妻子,为妥善解决遗产问题,陈先生第一次时候立下公开遗嘱称所有遗产归属儿子所有;第二次时候立下录音遗嘱称所有财产归女儿所有,第三次时候设立代书遗嘱,将所有财产归妻子所有,陈先生因病去世,其名下的遗产归(  )所有。

A.儿子

B.女儿

C.妻子

D.三人均分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应当以陈先生最后设立的第三次代书遗嘱为准,遗产归妻子所有。

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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