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1重庆三支一扶考试试题:10月7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三支一扶考试信息。
7.陈先生是一名成功人士,家庭成员有一儿子、女儿和妻子,为妥善解决遗产问题,陈先生第一次时候立下公开遗嘱称所有遗产归属儿子所有;第二次时候立下录音遗嘱称所有财产归女儿所有,第三次时候设立代书遗嘱,将所有财产归妻子所有,陈先生因病去世,其名下的遗产归( )所有。
A.儿子
B.女儿
C.妻子
D.三人均分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应当以陈先生最后设立的第三次代书遗嘱为准,遗产归妻子所有。
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