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1重庆三支一扶考试试题:4月24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三支一扶考试网。
24.甲、乙两镇分别位于某市的两个区。因一块林地的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定林地属于甲镇,乙镇不服裁定,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林地归属于乙镇。甲镇不服复议决定,于是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镇所在的区人民法院
B.乙镇所在的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省高级人民法院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题目中,省政府改变了市政政府的决议。甲镇不服,应以省政府为被告,因此,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本案可以由市政府所在地或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为C。
A、B、D项:区人民法院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