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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季度长寿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人

2020-12-25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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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所指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重庆渝北机场店(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215号-3,西南政法大学南门附近)。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相关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2020年6月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内容执行。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