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遴选3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教育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渝北区教师队伍实际,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区外(重庆市范围内,下同)在编在岗教师36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重庆市内(渝北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考人员,不得报考。
(二)业绩条件。见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遴选区外在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学历及资格证书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以毕业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境外高校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本公告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五)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如: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
5年内竞赛类获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即从2021年6月至2025年5月。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二楼9202办公室(地址:渝北区仙桃街道学成路299号)。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本次遴选考试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现场确认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报名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相关部门同意,可放宽比例至1:1。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遴选考试的报名者,由区教委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不能调剂或不愿意调剂的则取消报名资格。
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报名。需出具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各岗位报名人数、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遴选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6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遴选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遴选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遴选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考生任一项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