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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2人

2025-05-23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5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

学校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西部职教基地—重庆市永川区。学校占地近10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4000人,教职工800余人,其中,有博士、教授等教师150余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重庆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名师名匠共53人次,建有国家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人才平台团队10个。

开设涵盖“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航空技术、智能建造、文旅康养和创意设计”七大特色专业群39个专业。现有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市级专业12个,国家级、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一流课程36门。

学校学生技能竞赛成绩和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位居全市高职学校前列。学校同时入选《2023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评选的中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职学校50强”“服务贡献卓越高职学校50强”“产教融合卓越高职学校50强”。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 报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不含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报考的,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9: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18:00止

报名应聘者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接受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附件5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 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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