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事业单位《综应B类》论证评价:预期理由。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预期理由的“真面目”
预期理由,又称“预期论据”,是逻辑论证中的一种严重错误,它违反了“论据应当是已被断定为真的判断”这一基本规则。当一个论证使用了仅仅基于预测、假设、期望或未来可能性的判断作为论据,来支持一个确定性的结论时,便产生了预期理由谬误。
二、识别“预期理由”的“蛛丝马迹”
识别特征:论据中包含“可能”“将会”“预计”“未来”“……将……”等表预测或主观推测的关键词,以及由可能性、预测性论据推出准确客观的观点、结论。
生活化举例:“预计到2050年长江流域的鱼类总量将不足现在的20%,因此,相关部门要组织实施禁止捕捞的政策”。这句换便犯了预期理由的错误,因为论据仅是预计到2050年长江流域的鱼类总量可能会减少,是未发生、可能性的,不能得出“实施禁止捕捞政策”这样一个确定性结论。
三、常见例题
【例】
即使转基因食品在安全方面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但由于人体有一个自适应过程,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就有可能逐渐消除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不利影响,因此,可以放心食用转基因食品。
【解析】
由“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就有可能逐渐消除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不利影响” 推出结论“可以放心食用转基因食品”存在论证错误。因为“可能消除”具有不确定性,不能得出“可以放心食用”这种绝对性的结论,由可能性推出必然性,属于预期理由。
四、解题“小妙招”
1.识别关键词:首先,仔细阅读题干中的论据和结论,关注论据是否存在“可能”“将会”“预计”“未来”“……将……”等表预测或主观推测的关键词,这些词汇往往是预期理由谬误的“信号灯”。
2.分析论据与论点的逻辑关系:确认论据是否为尚未证实的预测或假设,并检查结论是否基于这些未证实的论据得出了确定性的、必然性的判断。如果论据仅提供了一种可能性或未来的预测,而结论却是一个确定无疑的断言,那么很可能存在预期理由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