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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渡口区商务委员会文职岗招聘公告 

2020-08-12  |  来源: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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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照《大渡口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渡人社发〔2018〕81号)文件规定,为充实区商务委文职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时用工人员。

一、公开招用人员岗位及数量

文员2名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需在报名开始之日(2020年8月12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

7.招用人员要求具有吃苦耐劳、奉献为先的思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办公室有关软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工作人员的招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直接到大渡口区商务委报名(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行政大楼西楼635)

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材料

1)填写《大渡口区商务委临时用工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商务委招用临时用工人员实行差额比选,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区商务委统一组织,费用由区商务委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被招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被招用人本人承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招用资格。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经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区商务委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工作待遇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核、公示合格的人员,聘用到区商务委工作,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落实报酬及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商务委供销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68173690)

重庆市大渡口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重庆市大渡口区商务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时用工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