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一家中药材种植合作社的四十亩白术在采收过程中,遭到数百名村民哄抢,种植社相关人员急得坐地痛哭。11月1日,种植社负责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请了20多人在现场试图阻止村民哄抢,但没有效果。这次哄抢给他造成的损失有20多万元。
在哄抢事件发生后,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种植户邱某某对种植的白术在第二遍收割进行到三分之二时,机械发生故障。附近村民误认为种植户第二遍已收割完毕,遂进地捡拾药材(药材二次收割完成后,种植户允许村民到田地内捡拾遗留药材已是多年来的习惯)。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哄抢”事件,近期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将心比心,农户们辛辛苦苦种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眼看着迎来收获,却无端遭遇哄抢、偷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哄抢、偷盗行为已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质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并且从长远来看,一旦哄抢得不到依法有力处罚,鉴于遭哄抢对象多为土地承包者,这难免会影响到当地的土地租金等,进而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乃至经济发展前景。对此,只依靠柔性教育、劝诫很难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还需要找准“病灶”,下猛药治沉疴。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的生计来源。种植合作社的成立是为了发展农业产业、提升农民收入,这种努力应该得到支持和尊重。因此,为了保护无辜被抢者的利益,有关部门更要下大力气,打破“法不责众”的魔咒。
一是当地有关部门应该严查有关事实,将处罚落实到个人,鲜明地摆出自己的立场,不替“丑闻”遮掩,对哄抢、偷盗者的法律责任一追到底才是为当地声誉最好的正名。而在追回被抢药材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还应严格执法,对不听种植户劝阻的带头哄抢者予以必要的警告和惩戒。
二是各大众传媒要积极宣传此事的不当性,而地方宣传部门要就此事广泛宣传,可以采用喇叭车播放、横幅标语、公告栏、村社群转发等方式,尽量深入每村每户每人,对他们起到一定的宣传教育作用,以此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
三是这个事件也凸显了对农业合作社的安全保障不足。政府应该加强对农田的安全保护,加强对各类农业合作社的监管和扶持。同时,也应该提高公众对农业合作社的认知和尊重,让更多人了解农业的辛勤付出和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