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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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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岗位含义

事业单位的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二、事业单位岗位类别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同时,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且不得低于专业技术资格审评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3.工勤技能岗

工勤技能岗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