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微博用户“Jeff的星空之旅”、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戴建峰强调,这些作品从未与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传过视觉中国的图库。
视觉中国以“能奈我何”的嘴脸,把法务做成销售,一头侵犯者的合法权益,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假借法律之名,对自己不享有版权的图片进行“维权式获客”“维权式创收”的现象,当得到更有力的规范与治理。
首先,视觉中国无资格作品用来维权,维权目的异化为牟利。不少自媒体和企业收到来自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被告知涉嫌图片侵权,都要价不菲。其次,霸占滥用版权对外销售,侵害权利人使用者权益。视觉中国长期以来通过碰瓷式维权、勒索式营销将正当的版权保护行为转化为不当牟利的手段。再次,维权式推销促成交易,碰瓷式维权涉嫌违法。以盈利为目的,打着维权的旗号为公司谋取不当利益,涉嫌虚假诉讼。
尊重知识产权,不意味着要纵容不合规的经营方式,更不能损害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我们应当考虑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一是以司法保护为主。要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鼓励被侵权人通过司法救济方式得到保护。
二是以行政保护为辅。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三是提高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维权意识。首先应加强对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维权意识宣传,包括及时将知识产权予以注册登记,权利受到侵害时应积极去寻求保护;其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借助社会热点、深入报道,在全社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四是主流媒体要联合起来,搭建优质图片平台。全国主流媒体应尽快在图片采编、使用和版权交易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实现共融互通,建立合作联盟,成为图片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另外,还可以加强图片版权认证及交易乱象舆论监督,积极引导图片版权交易市场的规范良性发展,让著作权人、版权所有人有尊严地创收增收。此外,高效配置社会公共资源,把拥有大量优质图片资源的机构平台有效组织起来,扩大主流价值影响力版图,助力整个图片版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