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南岸区社会治理中推出的创新之举,“三事分流”工作法以社区为单元,收集群众问题诉求,分成大事、小事和私事,再分流到街道和相关部门。大事,政府牵头快办;小事,社区协商共办;私事,引导群众自办。如今,“三事分流”工作法在南岸全面推开,成为基层治理协商共治的生动实践。
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连接百姓民生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治理可谓是国家城市治理的毛细血管。然而,当前社会治理普遍存在一些“老大难”问题,如政府、社会和居民的边界不明、责权不清、沟通不畅等。所以,这就需要基层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不断摸索新方法,打通新渠道,开创新模式,在民生工作上做到“质的提升”。而南岸区的“三事分流”工作法就是很好的实践和范本。“三事分流”工作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它厘清了事务的大小范围,明确了权责归属,加大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度,进而提高治理效率。
首先,明确了民生事务清单。比如,积极受理百姓诉求,并将社区民生问题分类别设置为“私事、小事、大事”。而且这些事情的分类并不固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影响范围灵活转变。如果处理得当,“大事也能化为小事”,“小事也能引起重视”。其次,落实了事务权责公约。确立“权利共享,责任共担”“私事自治、小事共治、大事法治”的“三事分流”公约。根据“三事清单”,基层工作者可以清楚地知道事务走向,厘清“谁牵头,谁做主,谁负责”,避免和减少了工作推诿,权责不明的情况。然后,鼓励了居民积极参与。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社区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在涉及自身利害的问题上,积极建言献策。而社区也会重视这些计策,还会采纳利好的建议和意见。这也进一步提高了百姓参与城市治理“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百姓维护建设成果的主动性。最后,形成工作的良性循环。“三事分流”工作法,可操作、易上手,可推广的范围大,而且经过不断实践,不少地区还出现了升级版。从政府“直接管理”到居民“自我管理”,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居民共同参与为主体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了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综上所述,要干好基层工作,单枪匹马是不行的。基层社会就如一个大家庭,需要政府、社会和居民共同发力,协同合作。其核心就是让民众参与其中,并在共同治理的过程中有获得感,认同感。唯有让民众切实地感到称心满意,体验到公平、公正与正义,才能把人民至上的基层社会治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