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第三季度长寿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26CS),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毕业证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卫生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7月2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2.报考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四)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