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综合基础 > 

重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侓篇:民事责任年龄划分

2021-06-11  | 

事业单位面试【导读】民事责任年龄划分!关于《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

2021重庆市属备考交流群:419242279

备考课程:事业单位笔试专训

今天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民事责任年龄划分。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可总结为:

1.0~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8~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16周岁以上的人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的话,就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18周岁以上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就是民事责任年龄划分的全部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推荐阅读】

货币政策的 【四大天王】

两个越小越好的经济系数

你该知道的管理学效应

重庆事业单位交流群

领取 备考资料

金标尺

扫码加入 事业单位备考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