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河北沧州献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下午4时19分,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韩村镇有孩子在村边坑塘溺水,经多方全力搜救打捞出5名孩子,已溺亡,具体原因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就在同一天,山东临沂沂南县5名小学生相约去河边玩耍,其中两个孩子不慎落水溺亡。同一天内,仅仅是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7条鲜活的生命溺水身亡,留给他们家人的是无比的悲痛和终生的遗憾。而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夏季来临,天气炎热,类似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
一次5名花季年龄的孩子同时溺水身亡,这无不让人深感震惊和惋惜。同时,这也再次敲响了“防溺水教育”的安全警钟。
虽然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早就成为了教育部门、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仍然无法避免每年有大量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发生,究其原因,责任还在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防溺水教育”的严重缺失。其一,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往往仅停留在口头,未能让孩子真正认识到危险性;其二,家长作为孩子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未能履行好监护的责任;其三,从政府和社会角度出发,未设置警示标语,防护措施不完善,存在河道挖沙等破坏行为也可能导致“夺命河道”的出现。
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为避免“溺水悲剧”年年上演,应“全民总动员”,各司其职,为避免悲剧留一份心,出一把力。
第一,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可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用一些案例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举办一些游泳培训,并定期举办救生演练等,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第二,溺水事故多数发生在夏天的周末,以及暑假期间,这些时间段内更需要家长积极承担起监护责任,引导和约束孩子。家长应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不间断的监督和管护,确保孩子远离溺水悲剧。同时,也应让孩子去参加一些游泳培训班,让其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
第三,溺亡案件中的孩子很多是农村留守儿童,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来积极承担守护责任。从政府角度来说,江河、水库等管理部门一定要在溺水多发水域设立警示牌和提示语;并做好河道防护措施,禁止河道挖沙行为;加强对河流湖泊的巡视,及时发现、劝阻未成年人离开危险水域。同时,可通过“全民举报”的方式,一旦发现有未成年人独自玩水便可进行举报,官方可给予发现者适当奖励。
少年儿童的生命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寄托着祖国的未来,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共同携手,尽快补齐“防溺水教育”缺失这块短板,才能阻止悲剧的年年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