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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1-04-19  |  来源: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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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2号)要求,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贫困家庭就业,结合江北街道办事处实际,现将招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江北街道办事处招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人数为2人,分别是来龙村劝导站1人,北雁村劝导站1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来龙村劝导站公益性岗位为来龙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来龙村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来龙村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来龙村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或来龙村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北雁村劝导站公益性岗位为北雁村农村建卡贫困人员。

(二)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字能力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B栋111办公室)。联系人:倪正茂15095859696。

3.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和1张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另外,是贫困家庭(贫困户、低保户等)的须携带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经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如体检结论有不达标的,则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5天时间的公示。

(七)签订劳动合同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江北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愿等情况,经协商一致可进行续签,续签的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岗位待遇

工资:1800元/月(按重庆市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江北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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