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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部分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8名

2013-06-27  | 
按照《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垫江委发〔2007〕12号)和《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考试办法(试行)》(垫江人事发〔2007〕4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县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共18人,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桂溪镇月阳路劳动小区内办公楼313房间,桂溪华庭对面)。
联系人: 王 钢    蓝泽林
联系电话:74688766   74685033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3、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
4、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根据简章规定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垫江县2013年县级机关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领取准考证
应试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7月5日15:00—17:00到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遴选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2。
(一)笔试科目
1、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2、笔试专业科目100分:县纪委监察局综合业务岗、县商务局文秘岗、县机关事务局文秘岗为《写作》,县市政园林监察大队综合业务岗为《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县教委教育管理岗和安全管理岗为教育学及心理学,县水务局财务管理岗为《会计》,县统计局统计管理岗、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管理岗为《统计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未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时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按遴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3天。
十、办理调任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附件1:
 
 
 
 
 
 
 
 
 
垫江县部分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遴选单位
单位性质
遴选岗位
遴选人数
遴选范围
学历
遴选专业要求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1
县委组织部
行政
文秘岗
4
全县公务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2年以上工作经历,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
县教委
行政
教育管理岗
2
全县公务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育学类、文学类、理学类等相关专业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3
县教委
行政
安全管理岗
1
全县公务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安全、法律相关专业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4
县纪委监察局
行政
综合业务岗
1
全县公务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5
县统计局
行政
统计管理岗
1
全县公务员
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统计、经济类专业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从事综合统计工作2年以上者不受专业限制
6
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参公
统计管理岗
3
全县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统计、经济类专业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7
县商务局
行政
文秘岗
1
全县公务员
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经济管理
男性
30周岁及以下
 
8
县水务局
行政
财务管理岗
1
全县公务员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男性:40周岁及以下;女性: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年及以上会计岗位经历
9
县机关事务局
行政
文秘岗
1
全县公务员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0
县市政园林监察大队
参公
综合业务岗
3
全县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