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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党群系统部分单位遴选22人

201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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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法院等12个单位拟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具体岗位条件为准)。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与报考职位相应的身份;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可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和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q.rlzy.gov.cn/)查询相关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见附表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南充市顺庆区2014年党群系统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招聘表(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转正审批表复印件;
6.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由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岗位的比例为3:1,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复审合格的根据岗位开考情况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综合类和专业类(具体见附表1:《南充市顺庆区2014年党群系统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其遴选资格。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于笔试之后注意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考察
此次遴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相关事项,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年龄、党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2014年10月31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7-2241847
原标题: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关于党群系统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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