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第四季度南岸区事业单位招聘4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面向南岸区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专职工作者、农村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南岸区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限制报考期限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的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三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开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在综合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5日09:30—12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1年12月8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交费参加考试。
(二)本次面向南岸区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专职工作者、农村本土人才招聘的岗位报名程序为: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查(地址: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4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资格审查合格后请于2021年12月5日09:30—12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1年12月8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交费参加考试。
(三)网上交费。以上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12月8日18:00前进行网上交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交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实交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交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