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研究生考试中,考生徐某某接连被南京大学、兰州大学刷下,成为这两天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起因是考生徐某某有虐猫杀猫的行为。对此,不少人点赞相关高校的做法,认为品行不过关的人不应该继续深造;也有声音表示质疑,认为在复试过程中受舆论影响,有失公允。
然而更多的关注点则是高校作为孕育人才的重要场所,既要培养学生的学术硬实力,也需要培养其健全的人格,将生命教育变成“常态课”“必修课”。
因为“虐杀”猫的行为,考研生接连被两所大学拒绝,对此有人点赞支持,表示“虐猫”行为触犯到了公众最朴素的是非观。也有人觉得这是对选拔人才的不公,应该给一次改过的机会。其实,不论高校在选才的时候是否受到舆论影响,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社会大众所期望的人才除了要有过硬的知识技能体系,还要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德修养。
首先,人才要先成“人”,再成学。成“人”的基本条件就是保持善良,这种善良体现在善待包括小动物在内的一切生命。真正的人才是“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若是一个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之心,缺乏仁爱之心,即使才华盖过了德行,也可能会滥用自己的才能,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伤害,更甚者“成绩好”“有才华”还会成为他们伤害别人的保护色。
其次,我们应该从小就加强德治教育和生命教育,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第一,在学校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并纳入教学实践。比如将生命教育纳入学校基本课程体系,设置任务驱动的模拟情景,在幼儿园、学前班等场地设置动物角,引导学生思考该如何爱护动物。第二,小初高循序渐进,多学科联动实行生命教育。比如小学阶段主要是基本知识介绍;初中阶段要注重讲解原理和机制;高中阶段主要强调学生的生命责任感和意义,以及发现问题和积极解决问题的能力。再联动《品德与社会》《体育与健身》等课程,渗透生命教育和意识。第三,在立法层面推动保护动物,敬畏生命。推动相关立法,对虐待动物行为加以严格界定和管理,严厉制裁滥杀、滥捕、虐待动物行为,以此强化人们的思想意识,约束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