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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滴老司机又要开车啦,别看咱们《综合素质》这本书厚的一批,但si完全不需要方!因为需要真正背下来的知识少的可怜,不会像科目二那般望而却步,欲言又止。前几天我们闯过的“三关”便是《综合素质》第一章三巨头,堪称非主流时期霸占QQ音乐榜单的“徐良”“许嵩”“汪苏泷”。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开始给法盲们清扫道路了,快跟上我们的节奏来看看第二章法律法规的通关秘籍!
一、考情分析
根据近三年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题分析,教育法律救济在幼、小、中均有考查,其中小学连续三年四次出题,集中在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法律主体、受理机关等方面,下面针对教育法律救济常考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以备复习参考。
二、考点概述
教育法律救济途径有四种,能用图的绝不跟你多说废话:
教育法律救济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教育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损害时,通过法定途径请求有关机关获得法律权利的恢复和补救。
考生要注意区分几种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教师校内申诉制度以及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于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起申诉,被诉人一般为学校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教师校内申诉一般是学校通过设置申诉机构对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为进行校内处理,具体制度由学校制定并报当地教育行政机关审核,被诉人一般为校内有关人员或部门;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则是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pang子也不是一天撑出来的,先把上面的思维导图梳理清楚后,下次就是具体高频法条的总结啦,这可是我这个金标尺·国培教师老司机的爱心biubiubiu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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