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上半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市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重庆市工会干部学校,于2004年与重庆市职工大学合并组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迄今已有7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先进教学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
学校占地808亩,校舍15万平方米,正在推进新校区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82万元,馆藏图书41万册。现有高职基本学制学生8631人,连同400余名社会扩招在籍学生将达到9000人,即将办成“万人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18时,下载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如实填报后整理成压缩文件并将其命名为“招聘岗位+序号+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寄至学校官方邮箱cqcvchr@163.com。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