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公招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下半年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34人

2020-11-26  |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导读】2020年下半年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34人,金标尺教育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招考信息供大家参考报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师招聘网。

教师招聘备考交流群:1002735156

教师公招笔试专训

万盛经开区2020年下半年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万盛经开区2020年下半年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所在院校(系)盖章的报名(推荐)审查表(附件3)报考。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毕业专业报名,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招聘岗位,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及委托报名,全部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 2020年11月30日9:00-12:0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西南大学专场); 

 2. 2020年12月1日9:00-12:00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 

3. 2020年12月2日9:00-12: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 

诚邀符合条件的全国其他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 

李老师(13996025300)、犹老师(13399836371)。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各报名点现场公布。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获奖等情况,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推荐)审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征得该岗位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