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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长寿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35人

2020-09-30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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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招笔试专训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重庆籍2021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长寿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次报考人员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已取得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暂未取得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9:00-11:00时

2.报名地点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大厅。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招聘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