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居委会和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每届任期5年,成员可连选连任
2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政府
23.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2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的主任或副主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25.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立法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独立的司法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26.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专属于国家所有
27.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专属于集体所有
28.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补偿可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29.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中国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可享有
30.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31.人身自由权内容: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2.监督权内容: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取得赔偿权
33.劳动与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34.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35.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