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忠县城区学校教职工及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遴选8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师招聘公告。
为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职工合理有序流动和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忠委组发〔2017〕4号)和《忠县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及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岗位适聘原则。拟聘人员只能适岗聘任,按适聘岗位待遇对待。报考职教中心岗位需一年后转评。
(二)公开竞争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及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1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及教师进修学校面向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公开遴选;其余城区学校面向本县教育系统非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小学及幼儿教师报考中学或职教中心、进修学校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服从学校和单位工作安排。
2.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以居民身份证为准。“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经所在学校同意,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须经县委教育工委同意。
4.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5.符合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要求,其中2016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具有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视为合格;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年度考核结论暂未确定,视为合格,考核后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
7.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遴选、调动至现学校(单位)需满3周年。
9.承诺在遴选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10.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进城遴选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5.政府为乡镇学校定向培养的大学生到定向学校服务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忠县教委2020年公开遴选城区教职工及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凭现任教学科资格报考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需具备审核人签字、学校公章两要素),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以及考生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报考岗位分学校、学科类别,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教委,联系人:陈兴毅 ,陶斯兰。联系电话:81190190,54866082。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实行承诺报名。报名时,县教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0年7月20日16:00-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遴选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或公开遴选岗位只有1人报考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一)笔试
1.考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