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丰都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11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丰都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培养的全科教师27名、全科教师中文专长3名,重庆师范大学培养的全科教师20名)。
(二)面向我市为丰都县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面向2023年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
(三)面向我市为丰都县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届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公开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对未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公示公告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岗位: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六楼会议室(重庆丰都县平都大道东段138号)。
2.卫生岗位:
重庆市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15(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三支路163号)。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5)。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
2023年9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地点。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面试内容。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重庆师范大学定向丰都县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校历年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定向丰都县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校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定向丰都县培养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校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
4.2023年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5.定向丰都县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届医学生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在校成绩以定向培养学校考核为准。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体检有关的事项,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