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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潼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93人

2023-08-31  |  来源: 潼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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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2届、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潼南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面向我市为潼南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

(三)面向我市为潼南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四)面向我市为潼南区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相关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具有教师执业资格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本公告所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公开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对未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qtn.gov.cn/bm/qrlsbj/)首页“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岗位:

重庆市潼南区教委六楼会议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93号)。

2.卫生岗位: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四楼会议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42号)。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面试。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公费师范生(岗位类型为甲类)。

主要采取面试和在校综合成绩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在面试前先统一抽签确定岗位组别,各组别人数及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在校综合成绩考核。

在校综合成绩以考生就读高校提供的在校学习成绩单为准,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面试成绩×40%+在校综合成绩×60%。

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类型为乙类)。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选。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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