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效应20:首因效应
首因效应由美国心理学家洛钦斯首先提出的,也叫首次效应、优先效应或第一印象效应,指交往双方形成的第一次印象对今后交往关系的影响,也即是“先入为主”带来的效果。虽然这些第一印象并非总是正确的,但却是最鲜明、最牢固的,并且决定着以后双方交往的进程。如果一个人在初次见面时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那么人们就愿意和他接近,彼此也能较快地取得相互了解,并会影响人们对他以后一系列行为和表现的解释。反之,对于一个初次见面就引起对方反感的人,即使由于各种原因难以避免与之接触,人们也会对之很冷淡,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会在心理上和实际行为中与之产生对抗状态。
首因效应是指个体在社会认知过程中,通过“第一印象”最先输入的信息对客体以后的认知产生的影响作用。对于这种因信息输入顺序而产生的效应的现象,有种种不同的原因解释。
一种解释认为,最先接受的信息所形成的最初印象,构成脑中的核心知识或记忆图式。后输入的其他信息只是被整合到这个记忆图式中去,即这是一种同化模式,后续的信息被同化进了由最先输入的信息所形成的记忆结构中,因此后续的新的信息也就具有了先前信息的属性痕迹。
另一种解释是以注意机制原理为基础的,该解释认为,最先接受的信息没有受到任何干扰地得到了更多的注意,信息加工精细;而后续的信息则易受忽视,信息加工粗略。
实验心理学研究表明,外界信息输入大脑时的顺序,在决定认知效果的作用上是不容忽视的。最先输入的信息作用最大,最后输入的信息也起较大作用。大脑处理信息的这种特点是形成首因效应的内在原因。首因效应本质上是一种优先效应,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即使人们同样重视了后面的信息,也会认为后面的信息是非本质的、偶然的,人们习惯于按照前面的信息解释后面的信息,即使后面的信息与前面的信息不一致,也会屈从于前面的信息,以形成整体一致的印象。,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
1.系列位置效应的一种形式,指识记一系列项目时,系列开始部分项目的记忆效果优于中间部分项目的现象。如将每个项目的呈现时间由1秒改为2秒,则可增强首因效应而不影响近因效应。原因在于呈现较长时间使开始部分的项目有更多的复述时间,有利于长时记忆的贮存。
2.社会知觉效应的一种形式,指在人际知觉过程中最初形成的印象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亦即“先入为主”带来的效果。虽然这些第一印象并非总是正确的,但却是最鲜明、最牢固的,并决定着以后双方交往的进程。20世纪40年代中期,美国社会心理学家S.E.阿希在有关印象形成的实验研究中首先发现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至50年代后期,洛钦斯(A. S. Lochins)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不仅证明了它是普遍存在的,而且证明了它的作用的强烈性和持久性。一般有两种归因性解释:
1.原型论,属格式塔心理学传统,认为第一印象构成一个格式塔原型,随后的交往信息以这个原型为基础来理解,并整合到这个原型之中;
2.互动论,认为在互动过程中,知觉主体是以对知觉对象所形成的第一印象为基础来交往的,这种交往方式当然易于在知觉对象身上诱发出与第一印象相吻合的反应特征,从而反过来加强知觉主体对知觉对象所形成的第一印象。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洛钦斯(A. S. Lochins)1957年以实验证明了首因效应的存在。他用两段杜撰的故事做实验材料,描写的是一个叫詹姆的学生生活片断。一段故事中把詹姆描写成一个热情并且外向的人,另一段故事则把他写成一个冷淡而内向的人。两段故事分别列于下方:
詹姆走出家门去买文具,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走在充满阳光的马路上,他们一边走一边晒太阳。詹姆走进一家文具店,店里挤满了人,他一边等待着店员对他的注意,一边和一个熟人聊天。他买好文具在向外走的途中遇到了熟人,就停下来和朋友打招呼,后来告别了朋友就走向学校。在路上他又遇到了一个前天晚上刚认识的女孩子,他们说了几句话后就分手告别了。
放学后,詹姆独自离开教室走出了校门,他走在回家的路上,路上阳光非常耀眼,詹姆走在马路阴凉的一边,他看见路上迎面而来的是前天晚上遇到过的那个漂亮的女孩。詹姆穿过马路进了一家饮食店,店里挤满了学生,他注意到那儿有几张熟悉的面孔,詹姆安静地等待着,直到引起柜台服务员地注意之后才买了饮料,他坐在一张靠墙边地椅子上喝着饮料,喝完之后他就回家去了。
洛钦斯把这两段故事进行了排列组合:
一种是将描述詹姆性格热情外向的材料放在前面,描写他性格内向的材料放在后面;一种是将描述詹姆性格冷淡内向的材料放在前面,描写他性格外向的材料放在后面;
一种是只出示那段描写热情外向的詹姆的故事;
一种是只出示那段描写冷淡内向的詹姆的故事。
洛钦斯将组合不同的材料,分别让水平相当的中学生阅读,并让他们对詹姆的性格进行评价。结果表明,第一组被试中有78%的人认为詹姆是个比较热情而外向的人;第二组被试只有18%的人认为詹姆是个外向的人;第三组被试中有95%的人认为詹姆是内向的人;第四组只有3%的人认为詹姆是外向的人。
研究证明了第一印象对认知的影响。在首因效应中,对情感因素的认知常常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们一般都喜欢那些流露出友好、大方、随和情感的人,因为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他人尊重和注意,这个特点在儿童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小孩子都喜欢第一次见了他就笑呵呵的人,如果再给予相应的赞扬,那么儿童就会更加的高兴。
有一位心理学家曾做过一个实验:把被试者分为两组,同看一张照片。对甲组说,这是一位屡教不改的罪犯。对乙组说:这是位著名的科学家。看完后让被试者根据这个人的外貌来分析其性格特征。结果甲组说:深陷的眼睛藏着险恶,高耸的额头表明了他死不改悔的决心。乙组说:深沉的目光表明他思维深遂,高耸的额头说明了科学家探索的意志。这个实验表明第一印象形成的肯定的心理定势,会使人在后继了解中多偏向发掘对方具有美好意义的品质。若第一印象形成的是否定的心理定势,则会使人在后继了解中多偏向于揭露对象令人厌恶的部分。
第一印象是在短时间内以片面的资料为依据形成的印象,心理学研究发现,与一个人初次会面,45秒钟内就能产生第一印象。它主要是获得了对方的性别、年龄、长相、表情、姿态、身材、 衣着打扮等方面的印象,判断对方的内在素养和个性特征。这一最先的印象对他人的社会知觉产生较强的影响,并且在对方的头脑中形成并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这种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是人的普遍的主观性倾向,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一系列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首因效应所形成的第一印象常常影响着人们对他人以后的评价和看法。
社会心理学家艾根在1977年研究发现,在与人相遇之初,按照SOLER模式来表现自己,可以明显增加他人的接纳性,使得在人们的心中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SOLER”是由五个英文单词的开头字母拼写起来的专用术语,其中:S表示坐姿或站姿要面对别人;O表示姿势要自然开放,L表示身体微微前倾;E表示目光接触;R表示放松;用SOLER模式表现出来的含义就是“我很尊重你,对你很有兴趣,我内心是接纳你的,请随便”。
心理学家卡耐基在早期名著《如何赢得朋友》中也总结了六条给人留下良好印象的途径,即:真诚地对别人感兴趣;微笑;多提别人的名字;做一个耐心的倾听者,鼓励别人谈他们自己;谈符合别人兴趣的话题;以真诚的方式让别人感到他自己很重要。
古语有云:“新官上任三把火”、“早来晚走”、“恶人先告状”、“先发制人”、“下马威”等都是不乏利用首因效应占得先机的经典案例。而人们常说的“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一般就是指的第一印象,这里就存在着首因效应的作用。在交友、招聘、求职等社交活动中,可以利用这种效应,展示给人一种极好的形象,为以后的交流打下良好的基础。当然,这在社交活动中只是一种暂时的行为,更深层次的交往需要加强在谈吐、举止、修养、礼节等各方面的素质,不然则会导致另外一种效应的负面影响,那就是近因效应。
人们在交友、招聘、求职等社交活动中自觉地利用这一社会心理效应,展示给人一种极好的第一形象,能为现实生活和实际工作服务,帮助人们顺利地进入人际交往,为以后的交流打下良好的基础。以求职为例,大部分大学生的就业方式是借助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完成的。实践证明,在“双向选择”过程中,毕业生给用人单位的“第一印象”对其就业和择业至关重要。在择业过程中,大学生根据首因效应原理,做好各项面试准备,力争把自己的知识、才华和良好的态度综合表现出来,赢得良好的第一印象。
在日常交往过程中,尤其是初次交往时,要注意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首先,要注重仪表风度,—般情况下人们都愿意同衣着干净整齐、落落大方的人接触和交往。其次,要注意言谈举止,言辞幽默,侃侃而谈,不卑不亢,举止优雅,会给人留下好的印象。
首因效应具有先入性、不稳定性、误导性,根据第一印象来评价一个人往往失之偏颇,被某些表面现象蒙蔽。其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以貌取人。对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人容易得出良好的印象,而其缺点却很容易被忽视。二是以言取人。那些口若悬河者往往给人留下好印象。首因效应之所以会引起认知偏差,就在于认知是根据不完全信息而对交往对象作出判断的。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仅凭第一印象就妄加判断,“以貌取人”,往往会带来不可弥补的错误。
首因效应的影响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的。首因效应的产生与个体的社会经历、社交经验的丰富程度有关。如果个体的社会经历丰富、社会阅历深厚、社会知识充实,则会将首因效应的作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另外,通过学习,在理智的层面上认识首因效应,明确首因效应获得的评价,一般都只是在依据对象的一些表面的非本质的特征基础上而作出的评价,这种评价应当在以后的进一步交往认知中不断地予以修正完善。也就是说,第一印象并不是无法改变,并不是难以改变的。孔子的“吾始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吾今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也就是这种变化最经典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