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物心理学篇58】普雷马克
普雷马克,教育心理学家,最早提出“普雷马克原则”,又称“祖母法则”。
(一)原理简介
普雷马克最早提出,利用频率较高的活动来强化频率较低的活动,从而促进低频活动的发生。这一原理被称为普雷马克原理。由于祖母对付孙子常用这种方法,所以又被称为祖母原则,即“先吃了你的蔬菜,然后你就可以吃甜点。”说得更明确一点,就是先让孩子做一些不太喜欢做的事情,然后“柳暗花明”,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
(二)详细内容
普雷马克原理,简单的说,用孩子喜欢干的事情作为一种强化手段,刺激孩子做出他们本身不喜欢但却是父母希望他们做出的行为。例如,普雷马克原理认为:“你做完家务后,才可以出去玩”。如果有一件愉快的事等着孩子去做,他们会很会完成另一件不喜欢做的工作。
1959年普雷克做了一个实验:他让孩子们从两种活动中选一种:玩弹球游戏机或吃糖。有的孩子选择了前者,一些孩子选择了后者。有趣的是,对于喜欢吃糖的孩子,如果把糖作为强化物,便可增加他们玩弹球游戏机的频率;相对更喜欢玩弹球游戏机的孩子,如果把玩弹球游戏机作为强化物,则可提高他们吃糖的数量。这种要想B,除非A的普雷马克原理是家长帮助孩子克服某些缺点的一个不错的妙方。
(三)使用注意
一是必须是先有行为,后有强化,
这种前后关系不容颠倒。比如,小明从小就喜欢看电视,上学后依然如此。但家长有一项规定,必须做完功课,才可以看电视,若功课没有做完或做得不够认真,则禁止开电视。有几次小明没有做完功课就想打开电视看六点钟的动画片,都被妈妈严格禁止了。结果,直到小学毕业,小明均能遵守这项规定,总是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作业,然后再去看他喜欢的电视节目。有的家长常常误用,总是允许孩子先看电视,然后做作业,完全是本末倒置,这样就不会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
二是必须使孩子在主观上认识到强化与他的学习行为之间的依随关系。
如果在学生心目中没有把强化与良好的学习行为联系起来,强化对他的学习并不起作用。比如,有的学生为了看电视,草草地做完作业,就要看电视,如果家长允许看,则是对他做作业草率、不认真这一不良行为的强化。因此,家长必须使儿童意识到,允许他看电视是对他认真按时完成作业的一种奖励,而不是随便怎样他想看就可以看的。
三是必须用学生喜欢的活动去强化相对不喜欢的活动(强弱关系)。
比如,家长可能觉得弹钢琴要比练毛笔字有趣得多,因此告诉孩子说:“你放学后先写一百个毛笔字,然后我允许你弹一小时钢琴。”家长心想这回孩子该好好练字了,可孩子根本不买账,因为他宁愿多写毛笔字,也不愿弹钢琴。可见,教师和家长在选择强化物时,必须了解与所要强化的学习行为相比,儿童更喜欢什么,并把后者做为强化物,方能有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原理对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有一定帮助作用的,但从孩子长远来看不一定非常有利。因为经常这样做,会容易让孩子形成一种“完成学习任务是为了……”惯性思维,从而缺乏真正持久的学习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