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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20高校应届毕业生150人

2019-10-15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20高校应届毕业生150人,申请时间:2019102018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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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全区师资队伍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开展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0名。其中,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77名、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56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7名。除基本条件要求外,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两江新区2020年公开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公费师范生,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

2.全日制重点高校2020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二等奖学金(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须具备一等奖学金);

2)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除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外,报考其他学科的要求本科学历为师范类。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获得3次及以上校级二等奖学金(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须具备一等奖学金);

2)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每科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2.须在2020731日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

4.英语学科教师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5.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相近专业(科学学科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专业报考);

6.公费师范生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公费师范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1014日。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信息详见《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可按照全日制重点高校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报考,其毕业时间须在20199月至2020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207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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