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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20周教育时政热点(5.14-5.20)

2022-05-20  |  来源: 重庆金标尺教育
5月14日教育时政热点

1.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今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8月举办,同时为配合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6月同时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赛暨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国际赛暨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校赛”)将在天津和江西南昌举办。比赛项目分为竞赛类和展演类,其中竞赛类设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技术等5个赛项单元,16个高职赛项;展演类设中国制造与传统文化等3个赛项单元,以现场展演和录播展示等形式,集中展示我国传统与现代技能和文化、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成就等。

5月15日教育时政热点

 1.“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这是《“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也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颁布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后,又一次强调这一发展目标。

目前,很多地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已经超过50%,成果来之不易,尤其对于那些曾经民办园“主打天下”的地区。他们运用改革的智慧,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办园方式,挣脱人、财、地的束缚,探索公办资源供给新模式,有力拉升了公办园占比

5月16日教育时政热点

1.近日,贵州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2家省直单位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全省50%左右的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每个市(州)创建1所及以上一类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县(市、区)创建1所及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个及以上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

5月17日教育时政热点

1.教育部5月17日召开第二场“教育这十年”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达到2.4亿,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8年。

 

2.“双减”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各方共同努力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学科类培训防反弹、防变异、防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教育部部署全国“回头看”工作,时间为2022年4月至6月。各地组织力量围绕机构压减、“营转非”、培训收费、学科类隐形变异、材料和人员、监管信息化、风险防范等七个方面,系统查找问题并坚决整改,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5月18日教育时政热点

1.天津市2022年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将调整到6月12日举行。①自5月29日起,考生须每日更新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②应届考生须按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健康监测;非应届考生须每日登录“春季高考健康监测小程序”,填报考前健康信息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并上传“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5月19日教育时政热点

1.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双减”决策部署,教育部围绕机构资质审查、收费行为规范、预收费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为手段,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引导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机构资质审查方面,按照“双减”文件,指导各地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培训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截至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其中9.52万家机构通过了资质审核,资质审核完成率达到87%。规范收费行为方面,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培训收费要明码标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公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培训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等收费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近期,各地对核查发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收费行为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预收费资金监管方面,各地已有9.34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监管要求采用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对培训预收费实行监管,纳入监管的机构比例为85%。

5月20日教育时政热点

      1.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向各省(区、市)发出提醒函,要求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成果,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提醒函明确提出三条要求:一是加大省级统筹,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区)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列为政府必保支出,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杜绝拖欠教师工资行为发生,坚决防止“不低于”不落实的情况反弹。二是加强宣传沟通,对工资政策、发放方案、支付形式等与义务教育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举措,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及时倾听呼声、回应诉求,引导广大义务教育教师消除疑虑误解,形成合理预期。三是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县(市、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监测核查力度,一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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