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第三季度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聘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和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90余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5%、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5%、“双师素质”占82%、海外留学经历占10%,有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大师、行业领军人物等40余名。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校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庆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了独具特色和优势的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信息技术、财会金融、工商管理、出版传媒六大专业群,目前有40个招生专业,是世界技能大赛烘焙和西餐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商贸人才培训基地、重庆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共建中科重庆大数据技术应用研究院,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商务经济研究院、重庆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重庆烹饪技术科普基地等平台。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重庆商社集团、重庆外贸集团等企业共建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承担南非政府公派留学生项目、重庆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等。历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均达96%以上,录取分数线、新生报到率均位居重庆市高职高专前列。
新时期,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三步走”战略,大力创建“双高”学校,朝着国内具有引领作用、文理兼备的高水平应用型商务类高等院校目标不懈奋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详细阅读《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下载并填写《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花名册》(附件4)按照要求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qswxyzp@126.com,(电子邮件请以“专职辅导员(岗位号)+姓名”命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8日
(三)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学校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前来进行现场复核审查及参加应聘。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应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之前开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需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