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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公费生考核招聘51人

2021-09-02  |  来源: 南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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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招笔试专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定向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南川区2021年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1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重庆籍并与南川区签订协议的人员);

2.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

3.我市为南川区订单定向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4.我市为南川区乡镇(中心)卫生院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通过,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中“公示公告”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考核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分别由区教委、区卫健委负责,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14:30-17:00

2.报名地点:

1)报考区教委所属岗位:南川区教委人事科(南川区政府4楼),咨询电话023-81110585;

2)报考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岗位:南川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区卫生健康委603室),咨询电话:023-71648387。

3.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考核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防疫等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等材料(附件3)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本次考核招聘后续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及考试考核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金码”。面试当天入场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材料、健康码,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同时提供接种证明,同时提供行程绿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非金码,不能提供行程绿码,以及面试当天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前,因出现体温异常(≥37.3℃)、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并承担相应责任)。

5.经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请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疫情防控零差错、零失误,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安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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