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考核招聘10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工商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是重庆市唯一公立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式”“文明单位”和重庆市首批“美丽校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1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共10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属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学历(学位)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2014.ctbu.edu.cn/)主页下载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学科研人员信息表》,可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正式公布的招聘简章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个人详细应聘材料(面试时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配偶(或子女)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以及来校工作有无其他要求等;
2.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5年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业绩认定与考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议)。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学校各相应用人部门将组织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答辩等)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各相应用人部门通知。
(一)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试讲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应聘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