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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违约责任

2024-12-13  | 

【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违约责任。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

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1.不履行是指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不适当履行则包括不履行以外的其他所有违约情况。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

1.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补充】《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5.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6.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牛刀小试

选】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缔约过程中产生

B.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C.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原则

D.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不可以在缔约过程中产生。缔约过程中产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B项: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C项:根据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即不管主观上是否存有过错,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外,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D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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