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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指所有人拥有所有物,并对其加以支配,进行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即“我的”
一、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是自物权,即权利人对自己之物上的物权。
2、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权人对所有物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各个方面。
3、所有权是永久物权,故所有权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归于消灭。
4、所有权的客体是物。
5、一个所有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即一物一权原则。
二、所有权的内容
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
1、占有,就是单位或个人对于财产的实际管理和控制;
2、使用,是指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而对财产的运用;
3、受益,是指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而取得经济效益;
4、处分,是对某项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权能。
三、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前手的意志为条件,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取得所有权。包括:善意取得、天然孳息所有权取得、时效取得等。
2、继受取得,是指基于前手的意志,从前手处取得所有权。包括:继承、买卖、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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