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检 >  阅读资料 >  法律基础 > 

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复议的管辖

2024-03-29  | 

【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复议的管辖。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4)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3.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参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管辖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4.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5.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6.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10.小试牛刀

【多选】五一期间,小王(30周岁)家住S省Y市Z县携家人开车旅行,由于忘记安全带,被沿途A省B市C县公安局处于200元罚款,小王及家人都对处罚不满,关于下列寻求救济途径说法正确的是(  )。

A.C县人民政府复议

B.B市公安局复议

C.C县法院诉讼

D.Z县法院诉讼

【金标尺答案】AC。本题考查行政复议。

根据最新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一)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故小王及家人可以向C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不能向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县公安局行政行为不服进行诉讼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同时C县公安局进行罚款不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此,通过诉讼只能由被告(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C县法院诉讼)来管辖。故选项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重庆法检考试信息

查看 招考信息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