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犯罪的主体。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概念
刑法中的主体是犯罪主体,即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二、分类
1.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2.特殊主体: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是指具有某种特定身份、对其犯罪主体资格有重要影响的犯罪主体。
3.单位主体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三、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单位犯罪
1.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职务活动中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根据本单位的意志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3.将单位犯罪行为付诸实施的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犯罪单位内对实施单位犯罪起主要决策作用的主管人员。一般为犯罪单位组织中的领导者、负责人,他们是单位意志的表达者和体现者。
(2)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授意、指挥、组织下,积极参与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单位内部人员,他们如未经授权或事后许可,通常不能直接代表单位的意志。
4.单位犯罪必须是谋取非法利益,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谋取的利益,而且还必须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如果谋取的是合法利益,如单位为购买生产所需原料而行贿,不构成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内部成员假借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以牟私利,如厂长为捞取不义之财而以单位名义向有关部门行贿等,也不是单位犯罪,而是单位成员的个人犯罪。
5.单位犯罪必须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职务活动中,根据本单位的意志而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五、小试牛刀
1.【单选】甲13周岁,故意杀死同学乙,情节恶劣。甲的行为( )。
A.绝对不构成犯罪
B.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C.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D.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
C项:《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本条进行了修改,降低了未成年人人罪的年龄。本题中,甲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故意杀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情节严重,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而非最高人民法院,因此C 选项错误。
D项:如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而不是由政府收容教养。政府收容教养是《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之前规定的内容。D选项错误。
2.【多选】以下罪名中,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的是( )。
A.故意杀人罪
B.滥用职权罪
C.挪用公款罪
D.行贿罪
【金标尺答案】BC。本题考查刑法。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除了要求具备一般主体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滥 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 BC 选项是特殊主体。故本题答案为BC。
A、D项:故意杀人罪、行贿罪的主体没有特殊身份的要求。故AD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