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检 >  阅读资料 >  法律基础 > 

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刑罚的种类

2024-01-12  | 

【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刑罚的种类。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刑罚的分类

1)根据某种刑罚方法是否是只能单独适用还是可以附加适用,可以划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根据所判处刑罚中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和剥夺程度,可以分为资格刑、财产刑、自由刑和生命刑。

二、主刑

(一)管制

1)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②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③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④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⑤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4)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5)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拘役:

1)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4)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有期徒刑:

1)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四)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五)死刑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5)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附加刑

(一)罚金

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2)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剥夺政治权利

1)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①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③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④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3)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4)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6)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7)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三)没收财产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2)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3)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四、小试牛刀

1.【单选】下列关于刑罚的执行机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C.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

D.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拘役、驱逐出境;社区矫正机关执行管制;监狱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立即执行。故本题答案为B。

2.【单选】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对于抢劫罪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刺夺政治权利

C.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利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未必是终身,只有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才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项错误,B、C、D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故本题答案为A。

重庆法检考试信息

查看 招考信息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