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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之污染环境罪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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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或者说,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但对其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否则,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犯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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