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一、定义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要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的管理秩序。“国境 ”是指我国与外国的国界;“边境 ”是指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交界。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即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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