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检 >  阅读资料 >  法律基础 > 

侵犯知识产权罪之假冒专利罪

2020-04-27  | 

金标尺职通编制【导读】侵犯知识产权罪之假冒专利罪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重庆法检交流群:791430061

备考题库:金标尺公考APP    

一、定义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专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具体表现形式有:

1、以欺骗手段进行专利登记、冒取他人专利;

2、在非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上标明他人的专得标记或者专利号;

3、仿造他人专利、侵吞他人专利、擅自实施他人专利、故意贩运仿造或者变造他人专利的产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专利标记、故意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他人专利标记、进口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冒充专利等等行为;

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以上就是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侵犯知识产权罪之假冒专利罪相关考点相关讲解,各位同学看了之后一定要记下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