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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违法运用资金罪

2020-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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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地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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