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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2020-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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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二)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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