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一、定义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二)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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